蝙蝠Velis电动飞机成为除103部以外首款可以在美国整机销售的电动飞机
3月5日,被美国德事隆集团收购后已经成为其子公司的斯洛文尼亚的蝙蝠飞机公司(Pipistrel)宣布,其研制的Velis Electro电动飞机3月4日获得了FAA的轻型运动类飞机(LSA)豁免,从此可以在美国按照轻型运动飞机(LSA)销售整机并按照LSA的运行规则来使用了,也成为目前所知的可以在美国进行整机销售的唯一一款电动飞机(当然,严格来说,已经有多个103部电动超轻机在美国销售了,但103部几乎完全没有适航管理,厂家技术水平非常参差不齐,一般不作为参考机型。)
Velis Electro电动轻型运动飞机
背景:
FAA于2004年设立LSA类别,该类别为非审定类,无须进行适航审定,厂家只需要对制造的飞机做符合性声明并接受FAA的程序性检查就可以销售整机了(众所周知,LSA类别在EASA和我国民航局属于审定类飞机,需要进行完整的适航审定)。非常宽松的适航管理大大促进了LSA飞机的市场发展。不过,宽松的适航管理的另一面就是FAA对LSA飞机的性能和所采用的设备做了严格的限制,其中一条就是“使用活塞发动机”。在LSA设立之初,电动航空技术还很不成熟,“使用活塞发动机”应该不是专门针对电驱的,而更可能是针对涡轮/涡喷发动机甚至是火箭发动机(是的,美国有采用火箭发动机的自制飞机),却不料十几年后这条规定却成了电动飞机进入美国FAA市场的最大障碍之一。包括EAA、GAMA、LAMA等多个行业组织在内的企业、组织和个人与FAA就修改这条规定以允许电动LSA飞机在美国销售进行了多年的沟通。蝙蝠飞机公司自然一直在努力推动Velis Electro能够获得FAA的LSA认可,但多年来除了美国几个个人和企业以实验类特许适航的方式引进了几架用作飞行展示以外,一直无果。
2020年6月,Velis Electro取得了EASA的审定类轻型运动飞机适航证,与我国锐翔RX1E和RX1E-A电动飞机为同一类别(详见:重大:蝙蝠飞机公司获颁EASA第一张电动飞机型号合格证(TC)),这为Velis在FAA的本次LSA豁免打下了良好基础(毕竟是以审定类飞机的身份来申请非审定类类别的适航豁免,即便不算降维打击,也是自降身价了)。
2022年3月,德事隆公司以2.42亿美元取得蝙蝠公司的90%股权(即蝙蝠公司的收购估值为2.69亿美元)(详见:德事隆集团2.42亿美元收购电动航空龙头企业蝙蝠飞机公司)。2年后,Velis Electro终于获得了FAA的LSA豁免。也就是说,从Velis取得EASA的LSA适航证,到获得FAA的LSA豁免,经过了近4年,希望Velis Electro本次获得FAA的LSA豁免能够为电动飞机在美国的发展打开新局面,让我们拭目以待Velis电动飞机在美国的销售业绩吧。